琥乙红霉素颗粒

药品名称:
通用名称:琥乙红霉素颗粒
英文名称: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 Granules
商品名称:琥乙红霉素颗粒
成份:
化学名称:琥乙红霉素(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)
适应症:
  1.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:溶血性链球菌、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鼻窦炎;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、蜂窝织炎;白喉及白喉带菌者;气性坏疽、炭疽、破伤风;放线菌病;梅毒;李斯特菌病等。

  2. 军团菌病。

  3. 肺炎支原体肺炎。

  4. 肺炎衣原体肺炎。

  5. 衣原体属、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。

  6. 沙眼衣原体结膜炎。

  7. 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。

  8. 空肠弯曲菌肠炎。

  9. 百日咳。

  10. 风湿热复发、感染性心内膜炎(风湿性心脏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心脏瓣膜置换术后)及口腔、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(青霉素的替代用药)。

用法用量:

口服

成人:一日1.6g(12片),分2~4次服用。

军团菌病患者:一次0.4~1.0g(4-8片),一日4次。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(32片)。

预防链球菌感染:一次400mg(4片),一日2次。

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:一次800mg(8片),每8小时1次,共7日;或一次400mg(4片),每6小时1次,共14日。

小儿:按体重一次7.5~12.5mg/kg,一日4次;或一次15~25mg/kg,一日2次;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,分4次服用。

百日咳患儿:按体重一次10~12.5mg/kg,一日4次,疗程14日。
不良反应:
  1. 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,服药数日或1~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皮疹、发热等。有时可出现黄疸,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,停药后常可恢复。

  2. 胃肠道反应有腹泻、恶心、呕吐、中上腹痛、口舌疼痛、胃纳减退等,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。

  3. 大剂量〈≥4g/日〉应用时,尤其肝、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,可能引起听力减退,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(12mg/L)有关,停药后大多可恢复。

  4. 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、皮疹、嗜酸粒细胞增多等,发生率约0.5%~1%。

  5. 其他,偶有心律失常,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。

禁忌:
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、慢性肝病患者、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。
警告:
尚不明确。
注意事项:
  1.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,至少需持续10日,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。

  2. 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,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。

  3. 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。

  4. 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,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。

  5. 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,故应做药敏测定。

药物相互作用:
  1. 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,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。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,延长其作用时间。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,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。

  2. 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,不推荐同时使用。

  3. 本品为抑菌剂,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,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,两者不宜同时使用。

  4. 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,老年病人尤应注意.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,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,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。

  5. 除二羟丙茶碱外,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,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(或)毒性反应增加。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,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。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,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。

  6. 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。

  7. 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,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。

  8. 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,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;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。

生产企业:
辽宁奇尔康药业有限公司
药物分类:
大环内酯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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