盐酸氨溴索
辅料:枸橼酸、磷酸二氢钠、氯化钠、注射用水适用于伴有痰液分泌不正常及排痰功能不良的急性、慢性呼吸道疾病,如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加重、喘息型支气管炎、支气管扩张及支气管哮喘的祛痰治疗。
术后肺部并发症的预防性治疗。
早产儿及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症(IRDS)的治疗。
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:
每天2-3次,每次15mg,慢速静脉注射;严重病例可增至每次30mg。
6-12岁儿童:
每天2-3次,每次15mg。
2-6岁儿童:
每天3次,每次7.5mg。
2岁以下儿童:
每天2次,每次7.5mg。
均为慢速静脉注射。
或将药物加入到葡萄糖注射液(或生理盐水)中,静脉点滴使用。
婴儿呼吸窘迫综合症(IRDS)的治疗:
每日用药总量以婴儿体重计算30mg/kg,分4次给药。应用注射泵给药,输注时间最少5分钟。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定义如下:
非常常见 | ≥1/10 |
常见 | ≥1/100,但<1/10 |
不常见 | ≥1/1000,但<1/100 |
罕见 | ≥1/10000,但<1/1000 |
非常罕见 | <1/10000 |
未知 | 现有数据无法评估其发生 |
免疫系统疾病/皮肤和粘膜组织疾病
不常见:红斑。
未知:变态反应(包括过敏性休克)、血管神经性水肿、皮疹、荨麻疹、瘙痒及其他超敏反应;有严重急性过敏反应的报道,与本药的关系尚不确定,此类患者通常对其他物质亦出现过敏。
胃肠疾病
不常见:口干、便秘、流涎、咽干。
未知:胃部灼热、恶心、呕吐、腹泻、消化不良、腹部疼痛。
呼吸系统、胸廓和纵膈疾病
不常见:流涕、呼吸困难(超敏反应症状之一)。
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
不常见:排尿困难。
全身性疾病以及给药局部异常。
不常见:体温升高、畏寒,以及粘膜反应。以下情况慎用本品:
肝、肾功能不全者;
胃溃疡患者;
支气管纤毛运动功能受阻及呼吸道出现大量分泌物的患者(恶性纤毛综合征患者等,可能有出现分泌物阻塞气道的危险);
青光眼患者。
一般注意事项
禁止本品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,注意配伍用药,应特别注意避免与头孢类抗生素、中药注射剂等配伍应用。
禁止本品(pH5.0)与pH大于6.3的其他偏碱性溶液混合,因为pH值增加会导致产生本品游离碱沉淀。
若静脉用药时注射速度过快,极少数患者可能会出现头痛、疲劳、精疲力竭、下肢沉重等感觉。
如Stevens-Johnson综合征和Lyell’s综合征(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;TEN),这些症状的出现都与患者使用时的状态相关。上述病例中的大部分都是由潜在疾病或者伴随用药引起的。如果患者在用药后新出现皮肤或者粘膜损损伤,应及时报告医生,并停用本品。
急性毒性试验中盐酸氨溴索的毒性指数非常低。
Ames试验和微核试验表明,盐酸氨溴索无致突变性。
小鼠及大鼠的致癌性研究显示,盐酸氨溴索无致癌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