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度国家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结束,我办共收到有关单位和科技专家推荐的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138项,国家技术发明奖200项(通用项目157项,专用项目43项),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576项(通用项目459项,专用项目117项)。
经我办形式审查,3项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、7项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、1项国家技术发明奖专用项目、2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和3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专用项目推荐材料不合格,不予受理。
根据《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》的规定,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项目135项,国家技术发明奖通用项目150项以及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通用项目437项在科技部网站(http://www.most.gov.cn)和我办网站(http://www.nosta.gov.cn)同时公布。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布。
自公布之日起40日内,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布项目的创新性、先进性、实用性及推荐材料真实性和项目主要完成人、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,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我办提出,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。为便于核实查证,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,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,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。
个人提出异议的,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须加盖本单位公章。我办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。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方式: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政策研究处(督查处),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,邮政编码:100045。
附件:201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奖、国家技术发明奖(通用项目)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(通用项目)受理项目目录